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赵元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渑池县。 被执行人:杨华帆,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渑池县。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渑民初字第817号民事调解书,在执行赵元磊申请执行杨华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8月11日立案恢复执行,现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豫1221执恢20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张群芳 审判员  贾俊峰 审判员  邵红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董佳琦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