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邓某1,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地址:融安县。
法定代理人:邓某2。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土明,法律工作者。
被告:李晓金,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地址:广西横县。
被告:罗进,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地址:广西横县,系被告李晓金监护人。
被告:罗春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地址:南宁市江南区。
被告:黄锦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地址:融安县。
被告:黄进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地址:融安县,系被告黄锦诚的父亲。
被告:李江霞,女,汉族,地址:融安县,系被告黄锦诚的母亲。
被告:黄某,男,2003年11月4日,汉族,地址:融安县。
被告:黄俞刚,男,****年**月**日出生,地址:融安县,系被告黄某的父亲。
被告:罗秀云,女,地址:融安县,系被告黄某的母亲。
审理经过
邓某1诉李晓金等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4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邓某1撤诉。
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计250元,由原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