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瑜。
被执行人宋丹丹。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李瑜与宋丹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785民初548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