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大连市旅顺口区环境保护局、大连湾山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大连市旅顺口区环境保护局与被执行人大连湾山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辽0212行审73号行政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予以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本院作出的(2018)辽0212行审73号行政裁定书确定内容现已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刘 宁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殷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