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济南致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城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30721939XM。 法定代表人:陈箭,董事长。 被告:张昌焕,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历城区。 第三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花园支行,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964716724G。 负责人:尹成来,行长。
审理经过
原告济南致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昌焕、第三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花园支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日立案。原告济南致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明确表示不交纳诉讼费,并同意本案按其撤回起诉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济南致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万劲松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刘春红 书 记 员 马中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