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陈雪峰,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西华县。 被申请人:周口和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周口市商水县张庄乡杨湖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3MA40W5U386。 法定代表人:朱遂成。 被申请人:朱遂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周口市商水县张庄乡杨湖村。
审理经过
申请人陈雪峰诉被申请人周口和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朱遂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陈雪峰于2021年8月24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周口和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朱遂成的财产予以查封、冻结,因被申请人周口和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朱遂成名下暂无财产可供实施保全,现申请人陈雪峰要求撤回保全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陈雪峰撤回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申请人陈雪峰撤回财产保全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张秋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郭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