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卢小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庄浪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毛冬生,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李明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江苏省常州市。
被告:甘肃建投土木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中路**。
法定代表人:葛泽,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祁成虎,系该公司职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忠年,甘肃东方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卢小虎与被告李明生、甘肃建投土木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3日立案。2021年3月4日,被告甘肃建投土木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本案的审理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申请中止审理。本院裁定,本案中止诉讼。原告卢小虎于2021年4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卢小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100元,减半收取1550元,由卢小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