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丁华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于都县。

委托代理人:王**杰、王清云,江西律嘉律师事务所。

被告:杨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于都县。

审理经过

原告丁华军与被告杨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丁华军及委托代理人王**杰与被告杨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丁华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50,000元,并承担该借款的期内利息50,0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自诉讼之日起按月利率2%计息);

2、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告因楼宇安装对讲系统而与被告相识,随后两人互有交往。2015年6月,被告经营电脑、监控网络的店铺缺少资金向原告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本金按月利率2.2%计息。原告向被告支付借款后,被告当场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此后,因原告资金紧张,被告也偿还过部分款项原告,被告资金紧张时,原告又出借款项被告。2019年的时候被告尚能按期支付借款利息,进入2020年就基本没有支付任何款项。2020年11月22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25万元,2020年利息5万元。结算的同时,被告向原告重新出具25万元借条一张,并注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未付利息”。出具借条后,被告既不偿还原告款项,也不接听原告电话,微信联系也没回复。至原告起诉时,被告仍未偿还原告任何款项。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依法提起诉讼。

被告辩称

被告杨成辩称:1、被告是向原告借过款,借了还及还了后又借,因此双方资金往来较多;2、最初向原告借款时约定是4%的月息,后来下调为2%;3、原、被告共同借款给第三方,第三方提供了抵押物,抵押物在原告处,还没处理;4、被告2020年11月22日向原告出具的25万元借条是被逼写的,借条中还包含了我们共同借出去的钱及利息,被告又要向原告付利息,被告明显吃亏。

本院查明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于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本院审理查明认定的事实如下:

被告杨成2015年6月开始陆续反复向原告丁华军借款,借款时约定了利息,期间基本上是短期借款,即借了还,还了后又借,另外原、被告还会共同放贷。2019年2月10日经双方结算,被告杨成向原告丁华军出具了一张250,000元的借条,借条载明“兹因杨成生意周转向丁华军借款人民币250,000元(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未付利息),此据属实。”之后,被告杨成未向原告丁华军还款。原告丁华军遂诉来本院要求处理。

上述事实,有被告向原告出具一张借条及庭审记录等为证,可以认定。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杨成在2019年2月10日向原告丁华军出具250,000元的借条系经双方结算形成,被告杨成提出系受原告丁华军逼迫所写,但未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更没有提供证据支持,对于被告杨成的抗辩理由依法不予采信,被告杨成应当按借条确定金额向原告丁华军偿还250,000元。借条中虽然约定“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未付利息”,本院酌定该期间的利息按2020年1月份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同理,对于原告丁华军主张自诉讼之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逾期利息之诉求本院亦不予支持,本院酌定按2021年3月份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5条、第509条、第675条、第67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被告杨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丁华军人民币250,000元;

二、被告杨成应当向原告丁华军支付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以250,000元为基数,按2020年1月份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利随本清;

三、被告杨成还应当向原告丁华军支付2021年3月29日起至还清款时止,以250,000元为基数,按2021年3月份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利随本清;

四、驳回原告丁华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杨成承担。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先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户名: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赣州长征大道支行,账号:99×××88】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