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月辉,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长宁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邹连香,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北京神州商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郭跃伟,职务不详。
审理经过
原告李月辉诉被告北京神州商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2日立案。审理中,原告李月辉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李月辉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月辉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50元,撤诉减半收取775元,由原告李月辉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喻晖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华蓉 书 记 员 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