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晋金伟(申请执行人)、杨乾阳、孟久凌(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晋金伟与杨乾阳、孟久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67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4675元,其中,本金4650元,诉讼费25元。本院已于2021年8月20日将该款转付给晋金伟。至此,晋金伟(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625民初274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