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范亦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现住哈尔滨市阿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晗星,女,黑龙江银兴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高峰,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工作单位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责人,户籍所在地肇东市。

被告: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百色市城乡路建通创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树威,职务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范亦峰与被告高峰,被告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在2021年5月12日立案,于2021年8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范亦峰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25.00元,由原告范亦峰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