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姜丽娟,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哈尔滨市道里区。
被执行人:焦磬梁,那,****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鸡西市城子河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姜丽娟与焦磬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焦磬梁已于2018年10月21日死亡,申请执行人姜丽娟于2021年4月7日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黑0306执67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