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平谷区人,住平谷区。 被告:张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平谷区人,住平谷区。

审理经过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日立案后,原告李某在本院通知其交纳案件受理时,明确表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李某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董小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 官 助 理   刘小源 书  记  员   周艳红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