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谭伟,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居民,住涟源市。
被执行人:曾承革,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居民,住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西郊居委会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申请执行人谭伟与被执行人曾承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谭伟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执行人曾承革的银行存款3万元,或查封、扣押、扣留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本院经审查依法作出(2021)湘1382民初2844号民事裁定,并于2021年7月21日移送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曾承革的银行存款3万元,或查封、扣押、扣留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保全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以转移、转让、出租、抵押等形式对被保全财产进行处分。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