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杨荣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住遂平县张台乡。 被执行人赵永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河南省遂平县。 被执行人杜文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河南省遂平县凤鸣谷风景区。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遂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杜文生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杜文生在中国银行2637****CNY0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26451.11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袁毅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