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福兵,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住本区。
被执行人王泽凯,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住本区。(已死亡)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福兵与被执行人王泽凯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以“撤销(2020)甘0702民初752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再不要求法院执行”为由,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0)甘0702民初752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