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徐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郧西县人,原郧西县丰源供水有限公司经理,住湖北省郧西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徐东罚金一案中,被执行人徐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缴纳罚金的义务。经查,被执行人徐东在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何家沟社区龙华2号楼2幢3-7-2有房屋一套(产权证号:20××8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徐东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何家沟社区龙华2号楼2幢3-7-2房屋一套(产权证号:20××88),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少峰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朱美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