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邓皓天,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江北区。

法定代理人:邓嘉,****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垫江县。

法定代理人:席锂,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江北区。

原告:王文学,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垫江县。   

被告:周怀芬,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江北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邓皓天、王文学与周怀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邓皓天、王文学2021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二原告自愿撤回起诉,是其自主处分民事权利的行为,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邓皓天、王文学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25元,减半收取262.50元,由原告邓皓天,王文学负担。

 

 

审  判  员  黄诗战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