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尘桂芳、绿地集团(贵阳白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尘桂芳申请执行绿地集团(贵阳白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790.56元,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790.56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尘桂芳。至此,(2021)黔0113执12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丁亮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黄奕 书记员杨智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