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美第奇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纪小军,系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钟茵,系上海达隆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沈阳全运村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浑南区。
法定代表人:张猛,系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向伟、张斯琦,均系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上海美第奇家具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全运村建设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日立案。原告上海美第奇家具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上海美第奇家具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13元,减半收取306.5元,由原告负担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郑天冰
审 判 员 马 娜
人民陪审员 邵 欣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李 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