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孙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被告:张文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住址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
审理经过
原告孙鹏与被告张文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7日立案。2021年4月8日,原告孙鹏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张文斌的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孙鹏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