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崔彩丽,女,****年**月**日出生,住开原市。 被执行人:吴宏伟,男,****年**月**日出生,住开原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崔彩丽与被执行人吴宏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辽1282执75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崔广强 审判员 周柏恒 审判员 王文畅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