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罗阳,男,汉族,住湖北省老河口市。
被告:蔡美玲,女,香港永久性居民。
审理经过
原告罗阳诉被告蔡美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日立案受理。原告罗阳在本院依法送达预交受理费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罗阳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