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河间市宇航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地址:河间市西九吉乡西九吉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84MA0DK9R12Q.
法定代表人:高帅。
被申请人:乔江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间市。
审理经过
申请人河间市宇航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乔江涛驾驶的车牌号为冀J×××××的小型轿车面包车一辆采取保全措施(保全金额为1.5万元)。2021年7月14日本院查封了被申请人乔江涛驾驶的车牌号为冀J×××××的小型轿车面包车一辆,查封期限为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二年。2021年7月15因双方已达成和解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撤回诉前保全,并申请本院对查封被申请人乔江涛的车辆解除保全措施。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撤回诉前保全,并申请对本院查封的被申请人的车辆解除保全措施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准许申请人河间市宇航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撤回诉前保全;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乔江涛驾驶的车牌号为冀J×××××的小型轿车面包车一辆的查封。
案件申请费170元由申请人河间市宇航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