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扎鲁特旗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鲁北镇。法定代表人:冯庆元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王跃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住吉林省长春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扎鲁特旗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王跃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申请撤销48处房产的网签合同,因其中21处房产被另案保全,我院未进行处置。现申请人向我院撤回对其余21处房产的网签撤销手续的申请,经我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内0526执193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姜国盛 审判员 李金瑞 审判员 包海山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刘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