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2021)     渝0103民初15035号

原告:重庆御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207号2单元5-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765940029M。

法定代表人:蒋春兰,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延平,重庆雷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陈思良,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八一路181号第2层124号(128)、123(127)#摊位A-03号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03MA602DFXX5。

经营者:陈思良。

审理经过

原告重庆御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思良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重庆御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陈思良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御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重庆御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陈思良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原告重庆御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审  判  员   谢  琼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