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公诉机关黑龙江省东京城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齐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黑龙江省镜泊乡农民。因涉嫌盗伐林木罪于2017年10月18日被东京城林业地区公安局取保候审,2018年1月24日被东京城林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2月2日经本院审查被重新取保候审。

审理经过

黑龙江省东京城林区人民检察院以黑东京城林检诉刑诉(2018)第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齐某某犯盗伐林木罪,于2018年2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适用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3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黑龙江省东京城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薄淑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齐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请求情况

黑龙江省东京城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7、8月的一天,被告人齐某某为了储备烧柴,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携带手锯,开着自家的手扶拖拉机,到东京城林业局江山娇实验林场施业区内砍伐20多株柞树和黑桦树站杆,拉回家中。次日,被告人齐某某采用同样的手段到江山娇实验林场施业区内砍伐20多株柞树和黑桦树站杆,拉回家中。经现场勘查及鉴定,现场位于东京城林业局江山娇实验林场99林班1经理小班,被砍伐的柞树45株,合立木蓄积1.8332立方米;黑桦树13株,合立木蓄积0.8069立方米;黑桦树13株,合立木蓄积0.8069立方米;合计砍伐树木58株,合立木蓄积2.6401立方米。

被告人齐某某于2017年10月18日被公安局机关传唤到案。

检察机关为此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认为被告人齐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砍伐林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应以盗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被告人齐某某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其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建议法院判处齐某某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齐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无辩解,当庭称是公安机关森保科队长到他家找到他,把他带到派出所作的笔录;对量刑建议无异议。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7年7、8月的一天,被告人齐某某为了储备烧柴,携带一把手锯,驾驶自家的手扶拖拉机,到东京城林业局江山娇实验林场施业区内,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盗伐20多株柞树和黑桦树站杆,运回家中。次日,齐某某又采用同样的手段到江山娇实验林场施业区内盗伐20多株柞树和黑桦树站杆,运回家中。被告人齐某某于2017年10月18日被公安人员传唤到案。

经被告人齐某某现场指认,公安机关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查鉴定,现场位于东京城林业局江山娇实验林场99林班1经理小班,被盗伐的柞树45株,核立木蓄积1.8332立方米;黑桦树13株,核立木蓄积0.8069立方米;合计盗伐树木58株,核立木蓄积2.6401立方米。伐根径级为10-24公分,伐根高度10-30公分不等,被盗伐的树木都是枯立木,伐根表面光滑呈黑褐色,为同一时期手锯所伐,经当场比对扣押齐某某的手锯锯口与现场被伐林木的锯口相吻合。

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作案工具手锯一把,还扣押被盗伐的柞木、桦木烧柴约3立方米(材长40-50公分),已由公安机关返还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江山娇实验林场。

上述事实有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1、物证:作案工具手锯一把及拍照;

2、东京城林业地区公安局查获经过、到案经过、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发还物品清单、随案移交物品清单;被告人齐某某户籍证明;

3、证人于某某、关某某证言;

4、被告人齐某某的供述、辩解;

5、东京城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关于盗伐林木核立木蓄积鉴定结论及通知书;

6、东京城林业地区公安局现场勘验笔录、伐根记录表、盗伐现场位置及平面示意图;盗伐林木现场GPS点位照片,被告人齐某某指认盗伐现场、伐根拍照;被盗伐木材实物拍照等。

以上证据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被告人齐某某盗伐林木的事实。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齐某某为了自家储备烧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国有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齐某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经其所在地司法局评估认为其平时表现良好,不致危害社会,无再犯罪的可能。综上,根据被告人齐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可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被告人齐某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