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蒋搭琴,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盘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圆中,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5202201610888430。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丁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盘州市胜境街道(原盘县,现羁押于盘州市看守所。
原审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盘州市支公司,住所地:贵州省,盘州市亦资街道竹海西路与平川北路交汇处晟源大厦3楼4号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22560934426F。
负责人:黄训祥,该公司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何化,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盘州市胜境街道(原盘县。
原审被告:盘州市歌友汇娱乐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盘州市翰林街道福泽家园5号楼一层510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22MA6HCTLQ47。
法定代表人:徐盛友,该公司总经理。
审理经过
上诉人蒋搭琴因与被上诉人丁兵、何化,原审被告盘州市歌友汇娱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盘州市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2021)黔0281民初194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因二审出现新证据,导致一审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撤销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2021)黔0281民初194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蒋搭琴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60元,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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