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张成新,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山东省夏津县。
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张爱英,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史功友,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委托代理人:王栋,河南永晖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原审委托代理人:封德海,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涧西区,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再审被申请人(原审原告):牛亚文,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偃师市。
委托代理人:杨宇豪、胡一帆(实习律师),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张成新、张爱英、史功友因与被申请人牛亚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9)豫0305民初3865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经合议庭评议并报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再审申请人张成新、张爱英、史功友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2019)豫0305民初386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