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河北省长途通信传输局保定传输局。 法定代表人孙国文,该局负责人。 被执行人涞源县城区办事处西关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宋慧峰,该村村主任。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河北长途通信传输局保定传输局与涞源县城区办事处西关村村民委员会侵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9月28日向本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8)冀0630执2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执行员 孙志国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郭文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