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彭洪立,男,汉族,住址沈阳市铁西区。 被告彭博,男,满族,住址沈阳市铁西区。
审理经过
原告彭洪立与被告彭博赡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0日立案。因原告彭洪立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彭洪立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陈 言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褚佳星 书 记 员 高梓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