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胜彦,男,1987年生,汉族,住铁岭县。
被执行人:祁双,女,1990年生,汉族,住铁岭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刘胜彦与被执行人祁双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祁双自动履行15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7月26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刘胜彦。至此,申请执行人刘胜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1221民初85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