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合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合阳县解放路62号。
被执行人马涛,男,汉族,住合阳县百良镇侯卒村二组,农民。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陕西省合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马涛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马涛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b097035973c05bb9@wx.tenpay.com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339.07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