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显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慧卿,蚌埠市淮上区曹老集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天立九禾安徽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解放北路6号附1号五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MA2N1NMF2K。
法定代表人:姚书相,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赵显兵与被告天立九禾安徽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被告立九禾安徽实业有限公司需要公告送达,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