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王胜利、张建法: 王胜利与张建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49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049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王胜利。至此,王胜利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122民初5759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印召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姚国伟 书记员徐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