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史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申请人:邵阳县汇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白虎街。

法定代表人:朱某某,系该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申请人史某某因与被申请人邵阳县汇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8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邵阳县汇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座落在邵阳县塘渡口镇丁冲街汇寅广场产权号为71***30的门面。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史某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邵阳县汇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座落在邵阳县塘渡口镇丁冲街汇寅广场产权号为邵房权证塘渡口镇字第71***30号的门面。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