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唐庆庆,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辰溪县人,农村居民,现住湖南省辰溪县。

被告:杨亨,女,****年**月**日出生,土家族,湖南省泸溪县人,农村居民,现住湖南省泸溪县。

审理经过

原告唐庆庆与被告杨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5日立案受理后。2021年6月30日原告唐庆庆以与被告杨亨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唐庆庆提出的申请理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唐庆庆撤回对被告杨亨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75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337.5元,由原告唐庆庆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