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河南中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李雅: 河南中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李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2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5029.00元。本院已于2021年7月6日将该款转付给河南中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至此,河南中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182民初204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禹海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