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黔东南鸿贵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国际商贸城1幢1层-13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01MA6H55QH98。
法定代表人:高振军,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贵州思健建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三穗县八弓镇商贸物流城7-01-(11-12)号门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24MA6HJF817X。
法定代表人:吴志辉,公司总经理。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三穗县人民法院生效的(2020)黔2624民初1397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贵州思健建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支付案款187345元及受理费执行费等。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查明 现查明:被执行人在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有未结的材料款(黎平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足以支付案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在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未结的材料款25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杨 勇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杨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