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献伟,男,1971年08月09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被执行人辛海周,男,1968年04月15出生,汉族,住平顶山新华区。
被执行人索秀芹,女,1968年10月28出生,汉族,住平顶山市。
第三人河南雄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林州市长安路中段锦绣花园楼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576325238M。
法定代表人辛海周,总经理。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查李献伟执行标的异议一案中,因异议人李献伟向本院撤回异议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李献伟撤回异议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