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被告人白建伟、白德明、代树彬犯开设赌场罪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2日作出(2021)晋0122刑初16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刑期计算错误,特此补充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原判决书第6页第5段:(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9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强制缴纳。)
现更正为:(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月20日起至2022年7月19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逾期不缴纳,强制缴纳。)
审 判 长 姜建芸
人民陪审员 武翠萍
人民陪审员 陈贵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