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毛世燕,男,****年**月**日出生,土家族,住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
被告:刘小聪,男,****年**月**日出生,土家族,住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中心支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07366006827。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梵净山大道86号福禄宫。
负责人:雷洋,系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毛世燕与被告刘小聪、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2021年8月19日,原告毛世燕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毛世燕的撤诉申请是对其民事诉讼权利的处分,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可以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毛世燕撤诉。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8元,由原告毛世燕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