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大连金英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迎宾路185号2-7-2。
法定代表人:吕志霞,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大连万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山街141-145号。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大连金英门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万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20)辽0202民初7716号民事调解书,且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上述义务,但至今未有履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信息情况,通过点对点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金融理财产品、股息红利和住房公积金情况,实地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收益类保险,上门调查被申请人生活居住情况。通过以上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已将被执行人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综上所述,因本案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同意本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