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喜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从业人员,住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军马场贺兰山家园*-*-*室。
被告:白宗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不详,住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西夏小区*-*-*室。
案由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小额速裁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9月7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张喜喜撤回起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张喜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