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凯诘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

法定代表人:许浩,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某,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某,男。

被告:上海杰舟服装设计工作室,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区。

法定代表人:陈方,职务不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凯诘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杰舟服装设计工作室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