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记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被执行人:卡斯木苏力坦,男,****年**月**日出生,维吾尔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新3001民初134号调解书,即李记平诉卡斯木苏力坦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1年4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4月19日本院受理立案。        

原告诉称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9月22日向本院提交了撤回强制执行的申请,请求撤回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新3001执46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