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路会超,男,1984年11月生,汉族,新乐市人。 被执行人:牛雄涛,男,1983年4月生,汉族,新乐市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路会超与被执行人牛雄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2020)冀0184民初269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3月11日向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于2021年6月24日和解,本案按长期和解履行终结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张 永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会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