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申请执行人衡东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衡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424民初563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因被执行人曹小江、欧阳晓燕履行完毕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