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农浩海,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
被告:莫婷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农浩海诉被告莫婷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农浩海于2021年5月11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农浩海以个人原因为由,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农浩海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716元,减半收取858元(农浩海已预交),由原告农浩海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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