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湘西金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张家界辉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张家界辉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保靖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湘3125民初712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姚慧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石云海